问题 | 刑事诉讼证据认证标准及关联性是什么 |
释义 | 证据是整个诉讼活动的基础和核心,也是诉讼实务中最实际的问题,因为证据同诉讼任务的落实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刑事诉讼中,要实现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做到准确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不枉不纵,正确执行刑事法律,关键在证据。只有经过查证属实的证据材料才能作为揭露犯罪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在案件中采信使用。同时,案件的事实需要运用证据来证实,而能够真实再现案件的客观事实的证据,不可能是单一的,它需要由多个证明方向一致的证据形成的证据体系来完成。为此,在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为了各自的立场和主张,均积极地收集各类证据,这些证据能否被采用,就需要法官在对单个证据逐一审查的基础上对全部证据加以综合分析和判断。法官怎么从这些证据中提炼出能够客观真实地反应案件事实的证据,就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刑事诉讼证据的认证方法综合比较分析法所谓综合比较分析法,是指综合案内全部证据和据以认定的案件事实,在其相互关系中进行比较,从而发现矛盾、分析矛盾的方法。综合认证证据,不能将证据脱离与其他证据的关系,脱离它们与案件事实的关系,片面地、孤立地进行,而要通过全面比较分析案内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结论之间的关系,全面地、综合地进行。通过综合比较分析,查明证据本身、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所认定案件事实的结论之间有无矛盾,有了矛盾,就要分析矛盾,掌握矛盾的症结所在,以便排除矛盾,使全案达到协调一致性。刑事证据的关联性相关性证据规则又称为关联性证据规则,是指只有与本案有关的事实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证据虽然具有关联性,但可能导致不公正的偏见、混淆争议或误导陪审团的危险大于该证据可能具有的价值时,或者考虑到过分拖延、浪费时间或无需出示重复证据时,也可以不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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