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有新的 证据 的,可以提交,但应在提起上诉时提交。在庭审中提出也是可以的,但是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确定其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才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 证人 、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 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