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吊销和撤销的区别 |
释义 | 撤销和吊销区别如下: 1、吊销是一种行使法律处罚行为,具有强制性和制裁性; 2、撤销是一种对行政许可的法律收回行为,具有剥夺性和不可逆转性以及补救性,是组织针对资质、资格的取消行为。撤销是直接撤回并注销,它一般是强力部门作出的,其作出的后果一般是会有保障执行的。 吊销营业执照三个条件如下: 1、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 2、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 3、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 营业执照的类型如下: 1、个体营业执照;个体营业执照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为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等营业执照; 3、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是整体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在经营业务、经营方针等各方面都有受到总部不同程度的控制。分支机构的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但通常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个体,不具备法人资格; 4、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出版、研究所之类带有事业单位性质的经营性质单位,农民合作社等。 综上所述,吊销是一种行使法律处罚行为,具有强制性和制裁性;撤销是一种对行政许可的法律收回行为,具有剥夺性和不可逆转性以及补救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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