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养老认证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社保官网、手机、预约认证服务、出境或外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认证。 1、社保经办机构认证:退休人员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前往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街道社区服务点、社保自助一体机办理认证; 2、社保官网认证:登录参保地的人资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入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系统,按照要求注册并登录,依据上面的提示进行操作即可(退休人员需要另外准备摄像头进行人像识别); 3、手机认证:前提是这些地区可以进行养老资格认证,手机下载相关地区的社保APP,然后按照软件上的信息找到资格认证的入口,然后填写相关信息,例如身份证号等,填写并提交后按照页面提示信息完成认证即可; 4、预约认证服务:对于特殊退休人员(身残、高龄、孤寡、患病)可由他人帮忙申请并与社区协商,预约社保工作人员上门进行认证; 5、出境或外地居住退休人员认证:对于在外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可携带有效证件到当地街道(乡镇)或以上级别的社保机构,由当地社保部门协助认证盖章,寄回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即可。若参保人在境外可在大使馆的帮助下进行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