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女方和男方结婚可以不在那领结婚证 |
释义 | 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合适的,也是法律允许的。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可以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法律并没有要求强制要求,必须前往男方的户口地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可以通过自由协商,确定登记的机关。同时还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比如前往男方家办理结婚登记更经济方便,就可以前往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般来说,实践中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的时候,前往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的情况会更多。这只是一般的情况,前往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是合适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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