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南京市教育局将统筹安排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同时要求随迁子女按照规定报名入学并按照标准交费,学位派定和入学登记时间以各区教育局公布为准。 法律分析 各区教育局将在南京市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统筹安排随迁子女进入公办中小学就读。随迁子女继续在南京市参加小升初报名入学,原则上由就读小学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入学登记时间和学位派定时间,以各区教育局公布为准。随迁子女到南京市民办学校就读,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报名入学和交费。 拓展延伸 南京市外地学生入学政策变化趋势 随着时间的推移,南京市外地学生入学政策发生了一些变化。过去,南京对外地学生的入学政策相对宽松,鼓励他们来南京接受高等教育。然而,随着南京高校的日益发展和外地学生数量的增加,政策逐渐趋于严格。最近几年,南京市加强了对外地学生的入学审核,要求他们提供更多的材料和证明,以确保入学的公平性和合规性。此外,南京市还推出了一些针对外地学生的奖学金和补贴政策,以吸引更多优秀的外地学生来南京就读。总体而言,南京市外地学生入学政策的变化趋势是向着更加规范和有针对性的方向发展。 结语 南京市外地学生入学政策逐渐趋于规范和有针对性。近年来,南京市加强了对外地学生的入学审核,确保公平和合规。同时,推出奖学金和补贴政策,吸引更多优秀的外地学生来南京就读。随着南京高校的发展和外地学生数量增加,政策逐渐严格,要求提供更多材料和证明。南京市致力于为外地学生提供公正的教育机会,为他们的学习之路铺就坚实的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