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三生的孩子能否享有? |
释义 | 这段内容指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分得相同的财产和继承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但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另有规定。同时,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分析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分得相同的财产。他们也拥有继承权,尽管他们与被继承人之间没有夫妻婚姻关系,但是这并不影响他们作为被继承人的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定继承权。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拓展延伸 小三生的儿子有财产继承权吗 1、有继承权 2、虽然小三与被继承人之间没有夫妻婚姻关系,但是不影响该孩子作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都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法定继承权。 结语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分得相同的财产。他们也拥有继承权,尽管他们与被继承人之间没有夫妻婚姻关系,但是这并不影响他们作为被继承人的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定继承权。同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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