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标的物不明确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
释义 | 标的物是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的物,这种情况下合同就有效,出卖人以不存在的标的物的合同无效。出卖人以不存在的标的物的标的物签订的买卖合同,显然是运用欺诈手段、双方恶意串通或是通过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签订的买卖合同,使买卖合同从签订之日起便不具有履行及实现同的目的可能。合同标的物不存在很显然是出卖人利用欺诈的手段骗取他人所签订的合同,对于此行为是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如果造成受害方的利益受到损失的,那么是可以要求赔偿。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标的物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一、合同有效的要件有哪些? 1、行为人具有订立该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的订立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包括了以下情形: 1、一方实施欺诈、胁迫的行为,从而订立合同,同时损害了国家利益; 2、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从而订立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3、双方当事人以合法的形式来订立合同,从而掩盖自己的非法目的; 4、合同的内容或者形式,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 5、合同的内容或者形式,违反了我国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之下,哪些条款有效?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违约金条款属于上述第一项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即使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也继续适用。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赔偿责任。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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