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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关法律法规的禁止转让的标的物
释义
    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主要有:根据其性质不得转让的标的物,例如居住权;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自由转让的标的物,例如出卖租赁期间的房屋,在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前不得转让;以及实行专卖制度的产品或物品,其专营权利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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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8: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