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壳寡糖是一种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生物活性物质,其作用包括降低血脂、增强免疫力等。由于其生产过程比较复杂,国家对于壳寡糖生产企业的管理比较严格,只有符合相关标准的企业才能获得国家认可。国家认可的壳寡糖生产企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壳寡糖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2.生产过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3.具有良好的质量控制和管理体系;4.生产企业需要进行认证审核,取得生产许可证。目前,国内的壳寡糖生产企业数量有限,其中以海信生物、田中化工等知名企业为代表。海信生物是国内壳寡糖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其生产的壳寡糖产品应用广泛,并且在国内外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田中化工是日本著名的壳寡糖生产企业,其生产的壳寡糖产品质量稳定,深受客户信赖。 【法律依据】: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 温室气体排放单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列入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以下简称重点排放单位)名录:(一)属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二)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第九条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生态环境部的有关规定,确定本行政区域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向生态环境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第十条 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碳排放数据,清缴碳排放配额,公开交易及相关活动信息,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第十一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名录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相关温室气体排放单位从重点排放单位名录中移出:(一)连续二年温室气体排放未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二)因停业、关闭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因而不再排放温室气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