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协商和解,是指在发生争议后,经营者与消费者两方以平等自愿为前提,针对有关争议进行相关协商,以求得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争议协议的一种方式。协商和解具有高效、简便、经济等优点,而且程序简单、节省时间和精力。 法律客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