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基金产品误导宣传是指基金机构或代销机构在宣传销售基金产品时,通过虚假宣传、夸大宣传、隐瞒重要信息等手段误导投资者,导致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行为。投资者可以通过向基金机构或代销机构提出索赔要求,如未能得到满意的解决,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四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和投资者服务机构不得通过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要事项的不当隐瞒等方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因履行合同引起损害他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和投资者服务机构通过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要事项的不当隐瞒等方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构成证券欺诈。投资者可以向有关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