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一般当场办理即可拿证。 办理 结婚登记 需要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居民 身份证 ;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5、 再婚 当事人还需要提交特殊证明 离婚证 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 离婚判决书 。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 结婚 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