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换身份证时旧证作废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使用,但领取新证时应把旧证交回公安机关,如果旧证已经无法使用,可以申领临时身份证。 需要注意的是,新的身份证办理出来后,不管当事人旧的身份证是否又找到,原则上都不应该再使用了。当事人应妥善保管旧的身份证,或者把旧的身份证交给派出所,统一销毁,以免给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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