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新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女职工【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0天产假】【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法律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女职工【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0天产假】【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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