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借道通行是指行人在没有划人行道上通过车行道,车辆在转弯、会车、超车、掉头、停车时驶入其他道路,包括机动车变更车道、驶入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通行的统称。借道通行应当遵守的规则是(1)须借道车辆只准驶入许可借道的道路;(2)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3)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必须确保借道通行时的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号牌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并保持清晰。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 第十八条 机动车在没有领取正式号牌、行驶证以前,需要移动或试车时,必须申领移动证、临时号牌或试车号牌,按规定行驶。 第十九条 机动车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