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转移后多久可以使用 |
释义 | 一、社保转移手续要多久 社保转移手续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办完。也就是说,社保转移通常需要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因为社保转移总共分为四个环节,而政策规定每个环节最多15个工作日。 其中,社保转移的第一环节是参保人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第二环节则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提供相关信息。 而第三环节是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第四环节,也就是最后一个环节,则是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 二、社保转移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填写完整的《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申请表》或单位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2、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证,还须复印身份证背面)。 3、个人缴费清单1份。 4、转入地社保机构接收函(接收函上需注明转入社保机构的帐号户名、开户银行全称及开户帐号)。 三、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手续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四、社保停缴转移手续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关于社保停缴转移手续要怎么样办理啊的问题?具体参照如下:去当地就是户口所在地社保中心 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单位填报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签字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五、同城离职社保转移手续 你好,同城离职社保转移手续办理流程如下所示: 1.从原单位离职,无须开离职证明,只要不交费,社保就自动停了; 2.同城续交社保,不用办理转移,也不用其它的什么证明,到新单位后办理社保缴费就自动续上了;还是原来的社保账号,及社保卡; 3.新单位无须查你原单位,在社保卡上也无权限查; 六、同城社保转移手续 1、同城的社保无需办理社保转移,参保人离开原工作单位到同一城市的其他单位工作的,参保人只需向新的工作单位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能办理社保费的缴纳。并将会与原社保档案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 2、跨地区流动就业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参保地时,持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新的就业工作单位参保并缴纳社保费后,由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凭《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向新的参保地的社保局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成功后,两地的社保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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