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审和解撤诉,一审判决是否生效要看是否在上述期内,如果撤诉后还在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不生效,如果超过上诉期,一审判决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和解并不会导致原审判决失效,因此,二审和解撤诉,一审判决是否生效要看是否在上述期内。那么接下来我们把这个问题延伸下:二审和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调解书结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以上是关于问题的详细法律解释,请仔细阅读。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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