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进行仲裁前,当事人可以选择采用其他解决方式,但并非必须。如果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或者其他形式的协议,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交给仲裁机构,作为调解或仲裁的依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条: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和解,也可以选择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前,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进入诉讼程序;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者请求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