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基金政策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各类基金根据投资目标的不同,往往制定不同的投资政策,以便基金投资人选择最能符合其利益的证券组合与经营方式。从选择保守的单纯的债券基金,到追求高收益的单纯普通股基金,或者是两方面折中的平衡基金,体现了不同的投资政策。收益基金往往采取保守型投资政策,投资于各种固定收入证券;成长基金则采取激进的投资政策,在高风险下追求证券的资本增值。介于两者之间的基金则采取混合折中的投资政策,对各类不同性质的证券进行适当搭配,既取得一部分经常性收人,又取得一部分资本增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