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退休人员高温补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2020年杭州高温费发放标准公布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一、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二、夏季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企业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企业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三、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工会组织,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工作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夏季企业工作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通知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94号)同时废止。 2020杭州高温补贴发放时间: 2018杭州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杭州市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动分别为 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4、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杭州退休人员高温补贴标准 由于高温补贴是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员才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故而退休职员是没有高温补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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