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工程款要不回来的处理方式是:索要工程款时可以先主动交涉,协商一致争取早日解决,协商不成时,需要及时收集证据,可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进行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收集拖欠工程款证据:1、合同签订的证据:施工合同或工程合同、会议记录等。2、合同履行的证据:开工登记表、材料购买、施工登记表等证明进行施工的证据材料 。3、债权金额确定的证据:对账单、工程费用确认单,或者施工日期记录、工人工资单、材料费清单等。4、被告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被告的营业执照、工商局查询的登记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八百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