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没有,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如果原房主没有拿到产权证,也就是还没有进行产权登记,因此不能进行转让,也无法与购房者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