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丈夫出车祸妻子一般是不能索要被扶养人生活费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作为被扶养人需满足: 1、受害人依法应当对其承担扶养义务的; 2、被抚养人系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作为受害人成年近亲属的配偶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必须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方可作为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的范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