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属签字放弃抢救是否合法 |
释义 | 家属签字放弃抢救是不合法的。 当事人需要急救抢救时,家属没有权放弃抢救,是否放弃抢救由患者个人决定,家庭放弃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 尊重家属意见仅限于患者不能自主表达意愿的情况下,如果患者能够自主表达意愿,则必须征求患者意见。因此,针对患者或者家属决定放弃治疗的情况,医院必须尊重患者的意愿,必要时应当以签署同意书的形式将患者或家属放弃治疗的决定给予记录,并要求患者或家属签字,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纷争。 手术家属签字顺序人并没有特定的顺序,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或关系人都可以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第一千二百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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