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合同工辞职要赔钱吗 |
释义 | 1、一般情况下,医院合同工违约金是不要赔付的,只需要在离职前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额外地赔付违约金,大家只要按时及时地和医院一方提交辞职信即可。 2、还有一特殊情况,即在签订的合同中是否存在有关违约金的相关规定,如有,那么就需要如约履行赔付规定的金额。 一、劳动者可能需要赔偿单位哪些损失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由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系执行法定义务,加之劳动者经培训后通过劳动已为单位创造了一定价值,因此,培训费用的赔偿应当依据培训费的总额及劳动合同期限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实际服务的时间来合理确定数额。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即用人单位既得利益的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什么是医院企业合同工 医院合同工是指医院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长期合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短期合同工是指与用单位签订1年劳动合同的。 在现行的企业用工中还有一种形式,就是劳务派遣工,其性质和特点是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不属于用工单位的正式职工,而是用工单位临时(不得超过6个月)租赁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 简单地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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