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山东菏泽医疗报销比例 菏泽市城镇居民在一级医院就医的医疗费用额度在5000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55%。 城镇居民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5000元(包括5000元)以下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55%、二级医院50%、三级医院50%; 2、5000元至15000元(包括15000元)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55; 3、15000元以上的,不分医疗机构级别,按照65%计算。 城镇在职职工报销比例 1、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 2、5000元以上15000元(含15000元)以下的,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支付15%; 3、15000元以上25000元(含25000元)以下的,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支付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