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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肿瘤险如何避免因“少赔”而导致争议?
释义
    法律分析:肿瘤险作为一种常见的商业保险产品,其理赔标准是根据具体保险合同来确定的。如果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存在“少赔”情况,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保险金。”
    2.《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于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者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保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应当承担迟延履行责任,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因此,如果肿瘤险的理赔标准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迟延履行责任,并支付相应的损害赔偿。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保险公司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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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2:2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