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既往结节病患者,律师如何协助?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属于意外险,它的保障范围主要是由合同约定来界定的。如果保单中规定了对既往病情的免责条款,那么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是合法的。但如果保单中未明确规定,则应以保单条款为准,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应当在保险单、保险单载明的附单或者声明中规定,并经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包装式保险产品应当在保险说明书中规定。未按照前款规定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条款无效。 2.《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保险条款应当明确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保险责任、免责条款、保险费交付方式和期限、保险金给付方式和期限等内容。 3.《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订立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律师协助建议:首先要了解保单中的具体条款,查看是否存在对既往病情的免责条款。如果保单中确实存在相关条款,则无法维权。但如果保单中未明确规定,则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依据合同条款进行理性维权。建议及时咨询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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