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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局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释义
    全国劳动局的办公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下午5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国务院主管人事行政和劳动行政的部门。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可以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法律分析
    全国各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对外办公时间是各不相同的,一般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下午5点,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人事行政和劳动行政的组成部门,于2008年3月成立。
    法律客观: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拓展延伸
    《劳动局发布新的工作时间管理政策》
    根据最新发布的劳动局工作时间管理政策,旨在进一步规范和保护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权益。该政策明确了工作时间的上限和下限,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其中包括限制加班时长、提供弹性工作时间、加强对特殊行业和岗位的工时管理等措施。此举旨在促进劳动者的工作生活平衡,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同时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劳动局将加强对各企事业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时间管理政策的有效执行。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为劳动者提供更加公平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结语
    法律客观,劳动局工作时间管理政策的发布将进一步规范和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政策明确了工作时间的上限和下限,限制加班时长,提供弹性工作时间,加强特殊行业和岗位的工时管理。劳动局将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政策有效执行。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为劳动者提供公平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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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