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职权 |
释义 |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执行机构,董事会成员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1、选聘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负责对总经理的考核,决定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建议决定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报酬;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含投资设立企业、收购股权和实物资产投资方案),以及公司对外担保; 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6、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 8、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董事长有哪些权利 董事长的权利如下: 1、召开股东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计划;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赔偿计划; 6、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的计划; 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计划; 8、决定设立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并根据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 10、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董事会的职责是什么?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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