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山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经2014年11月1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2015年1月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制造、改造与维修,航行、作业与停泊,事故应急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35条,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山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渔业船舶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和管辖水域内渔业船舶的设计、制造、维修以及在本省登记渔业船舶的航行、作业、停泊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渔业船舶管理实行属地管理、行业监管,推行船型标准化、装备现代化、经营组织化和管理信息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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