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意识消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降低。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远距离流动受限。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一条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基本原则、、内容和等级划分。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