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撤销权的流程是什么?怎么使用合同撤销权 |
释义 | 1、明确知道或是应当知道合同撤销事由的时间,因为这个时间是起算行使撤销权除斥期间的起算点。 2、知道或是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之内向人民法院或是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3、向法院或是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之后就等着法院或是仲裁机构开庭审理,然后做出撤销或是不准撤销的裁决。 一、什么是撤销权 撤销权的意思是: 一、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 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 二、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 三、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 撤销权的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二、对于胁迫和欺诈订立的合同该如何处理 处理胁迫和欺诈合同的方式是:1、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2、被欺诈的,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撤销;3、被胁迫的,应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撤销。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除斥期间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除斥期间的起算时间一般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起算。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享有的对意思表示不真实,但已经生效的合同予以撤销,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也就是说,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是除斥期间,该期限不能中断、中止或者延长,权利人如果不及时行使,将丧失该项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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