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四大副城中心明确 |
释义 | 法律分析: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提升城市能级和城市品质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武汉市构建高起点规划体系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按照100万至200万人“大城市”标准规划建设光谷、车谷、临空经济区、长江新区四大副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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