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权的财产性决定了股权继承的可行性。当公证申请人申请办理的继承权公证,遗产涉及股权时,承办人不能按照办理一般财产继承的步骤和思路去承办,当然办理一般财产继承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也是要的,这些材料主要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 4、若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其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异地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本地的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 5、若继承人中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权人的死亡证明及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公证处放弃继承要什么手续: 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