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准生证即生育服务证,可在双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任何一方办理。生育服务证有效期限一般为半年到一年,最长三年。具体各地期限不同,需到当地的计生部门详细咨询。持证人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能比较容易办理准生证。1、先到准备给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同时,根据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开始收集材料。2、同时准备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3、如果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那么还得有双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4、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完成上述4条任务后,拿着《初婚初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去小孩将来落户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法律依据 《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