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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是什么
释义
    诉讼辅助人制度是指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有专门知识的人,通俗地讲就是专家,有的将其称为诉讼辅助人、专家辅助人等。是指在科学、技术以及其他专业知识方面具有特殊的专门知识或者经验的人;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并经人民法院通知,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门问题进行说明或者发表专业意见的人。这里所称的专门知识应当是指不为一般法官和当事人所掌握而只有一定范围的专家熟知的那些知识。专门知识的范围应当排除普通知识,即凡有相当学识经验均能掌握的;应为当事人所应知应会、礼会公知或者法官所必备的知识,如包括世人共知的自然法则、经验总结、生活规则、伦理道德规范等。专门知识一般也不包括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等法律知识,这些应当为法官及诉讼代理人等职务上所具备。审判辅助人员是法院的职位,法院的审判辅助职位主要有书记员,法警;其他辅助人员还有财会人员、驾驶员、保管员等。
    政府雇员制发轫于西方,是指政府以契约形式聘用、管理某些专门技术人才及承担部分临时性、勤务性工作的人员的公共人力资源制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第八十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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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11: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