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签合同可以代签吗 |
释义 | 在我国买房子签合同可代签。当事人授权第三人代签的、或当事人虽不知情但事后进行追认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第三人未经当事人的授权用其名义代签的,房屋买卖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第三人承担。 一、合同上不是本人签字的,在法律上 合同非本人签字,如果本人事后追认的,该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不追认,则该合同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代签字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代签字人有表见代理的情节,则合同还是有效的。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二、双方协议不是本人签字有效力吗 对本人没有效力。双方协议发生的合同效力只针对签订双方,因此他人无权代签,除非经本人授权委托后成为其代理人,在代理限度内可以代其签订有关协议或者合同。但是不具有代理权的人以代理的名义代本人签订的,经本人追认后方可发生效力,本人不追认或拒绝追认的,其法律后果由签订者自身承担。 三、别人代签的欠条有效吗 别人代签的欠条是否有效,需要看代签人是否取得了他人的授权。 如果代签人是他人委托代签的,该欠条有效,对被代签人发生效力; 如果未取得他人授权或同意的,欠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催告被代签人,被代签人追认的,该欠条有效,不追认的,该欠条对被代签人无效。 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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