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淮南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收费吗 |
| 释义 | 一、淮南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收费吗 不涉及收费 办理形式:网上办理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大厅(可乘41路、51路、99路、111路、133路、135路、137路、138路、145路、146路、163路、705路、902路、T13路等车,在合家福购物广场、鱼花池(省人才市场)站点上/下车地铁一号线朱岗站D出口上下车)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审查标准:经全国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达到继续教育要求;没有建设部令第153号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受理条件: 1.经全国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4.没有建设部令第153号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申请材料: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用人单位承诺函、申请人承诺函 办理流程: 1.二级建造师注册实行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管理系统提出申请。 2.申请人通过个人版填写相关信息(个人版使用前需要前往省政务服务网完成实名认证并达到中级认证标准方可使用),并作出承诺;聘用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内容进行核实,提交注册申请。 3.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对网上申请进行审核。内容齐全的予以受理,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缺件内容,并退回申请人。 4.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对网上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承诺时间内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告相应的核准决定。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2006年12月28日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九条: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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