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不给去做起诉状怎么办 |
释义 | 人民法院若不予受理当事人的起诉状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进行投诉。 一、欠条过了期不给钱能起诉么 欠条期限过了不给钱,当事人要起诉的,应当递交起诉状。当事人应当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存在困难的,也可以进行口头起诉,不需要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会对起诉状的内容进行相应的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出具裁定书,裁定不予立案。 二、民事诉讼需要多久受理 当场作出或者七日内作出。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超诉状时,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三、立案一直不通过 如果网上立案超过了三个工作日还未完成审核,就应该是当事人和代理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法院网上立案办法》为例:第十一条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立案法官对网上立案的申请,应于系统接收起诉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如下处理:(一)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应当及时登记立案;(二)当事人和代理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法官应当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在指定期限内经补正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立案。逾期未补正或者经补正不符合要求的,裁定不予受理;(三)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且无法通过补正材料解决的,裁定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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