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案子到法院,检察院还能拿回来不起诉。 撤回起诉是指在审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发现所公诉的案件存在严重缺陷,进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将案件撤回的刑事诉讼程序。撤回起诉不是撤回案件,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案件到了法院,检察院是不可能倒逆诉讼程序,将案件从法院撤回到检察院的,也就是说,案件到了法院,法院只有对被告人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裁定或者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