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大病医保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2.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3.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是需要以下的手续和资料才能申请: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出院诊断正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正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正)等。 1、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参合证(卡)原件; 3、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4、费用清单,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 7、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患者本人或能够提供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帐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