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在本地还是外地,怎么才算是本地啊? |
释义 | 户口本在本地还是外地的判断:1、从广义的角度来说:“外地户口”是指户口不是本省辖区范围内的户口(外来流动人口)。2、从狭义的角度来说:“外地户口”是指当事人的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都可以称为“外地户口”。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或者户口本使用方的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第十六条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另外,法律还规定了户口迁移: 异地转户口需要的手续和法律规定: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以上就是关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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