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租房合同钱没给完怎么办 |
释义 | 签订租房合同后,如果租客没有付清全部房租,房主可以催促租客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如果在合理期限内租客仍未支付租金,房主可以根据合同中的约定,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法律分析 签了租房合同钱没给完,房主可以敦促租客履行交租义务。如果在发出催告通知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租金,房主可以根据租房合同中的约定,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该内容由 张洪强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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