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律师辩护人享有的权利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非律师辩护人的权利有: 1.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可以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2.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许可,辩护人可以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3.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没有提交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调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四十一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