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监听犯罪嫌疑人的电话,会监听家属的吗?,家属的电话号码别人在打进来也会被监听吗? |
释义 | 公安机关可以在严格批准手续下,对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组织、重大毒品犯罪等严重犯罪案件中的在逃嫌疑人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但不会监听家属。【法律意见】 法律分析 【法律意见】不会监听家属,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拓展延伸 公安局电话监听:保护家庭安全的边界 公安局电话监听范围主要集中在犯罪嫌疑人,以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为目的。对于家属的电话是否被监听,一般情况下并不会成为重点对象。然而,如果家属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存在密切联系或涉及犯罪活动的线索,公安机关可能会在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对家属电话进行一定程度的监听。至于别人打进家属电话是否会被监听,一般情况下不会被公安局监听,除非涉及到相关调查或侦查工作。公安局电话监听的目的是为了打击犯罪活动,保护社会安全,同时也会尊重个人隐私权和合法权益。 结语 【法律意见】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情况下,公安局电话监听范围主要集中在犯罪嫌疑人,对家属电话并非重点对象。然而,若家属与犯罪嫌疑人存在密切联系或涉及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可能在合法授权下对其电话进行一定程度的监听。个人隐私权和合法权益应受到尊重,公安局电话监听旨在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四十四条 对被逮捕的人,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送看守所和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立即释放被逮捕人,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凭人民检察院送达的决定拘留的法律文书制作拘留证并立即执行。必要时,可以请人民检察院协助。拘留后,应当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将执行情况和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原因通知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在人民检察院撤销拘留决定之前,公安机关应当组织力量继续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章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第五十三条 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应当在查验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在四十八小时以内安排律师会见到犯罪嫌疑人,同时通知办案部门。 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时,看守所或者监视居住执行机关还应当查验侦查机关的许可决定文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