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效力待定合同的撤销权适用 |
释义 | 依据效力待定合同的撤销权适用规定,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有权撤销合同。撤销必须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进行,已被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不能撤销。相对人撤销合同时,应以通知方式进行,并遵守法律的其他规定。 法律分析 撤销待定合同的权利适用规定如下:只有善意的对方当事人才能够行使撤销合同的权利。撤销的意思必须在法定代理人确认之前表示,对于已经得到法定代理人确认的合同,对方当事人不得撤销。当对方当事人表示撤销意思时,应该采用通知的方式进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亦适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该内容由 于伟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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