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控制学生作业量, 小学一二年级注意,不布置家庭作业, 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时间小于60分钟 初中作业平均完成时间要小于90分钟 2、严格控制培训机构开班时间 明确指出在周末及放假时间不允许开科类培训课 还有线上报班学习的,不得开展学龄前儿童线上培训,适龄儿童,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 3、不允许教育培训企业随意资本化,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一不得上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