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通过并付诸实施以来,一共经历了三次修正,分别是2001、2010、2020年三次。即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六十七条 本法自1991年6月1日起施行。 |